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将民族医药和中医药并列发展。回族医药学作为民族医药的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回族医药的研究和发展。宁夏是我国回族聚居地,占全国回族人口1/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与社会、经济、卫生服务事业相适应的民族医疗保障机构(回族医院)对促进回族医药的发展,以及进一步保障回族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和促进我区民族和谐与经济发展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民族医院发展的现状
截止2009年,全国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院,西藏藏医医疗机构20余个,其中西藏自治区藏医医院建筑面积40000㎡,开设病床500张;四川省开设藏医医疗机构39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建筑面积37150㎡,设置病床700张,开设临床科室58个,对全国8个省区开展的蒙医临床、科研工作予以指导和示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设立维吾尔医医院74所,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建筑面积30000㎡,设置病床350张;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医疗、科研机构也异军突起,全区广泛建立了壮、瑶医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壮药和苗药的研发成果等等。
民族医院人均住院诊疗费用大约相当于中医医院的1/2、综合医院的1/3;民族地区综合医院普遍设立了民族医科,涵盖了18个民族医,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一些疑难重症治疗上具有独特的理论指导和诊疗技术,在部分病种上形成了极具特色的诊疗方法。如藏医独特的尿诊,仅外治治疗方法达98种;蒙医独特的放血疗法、整脊疗法,治疗萨病疗效显著;壮医运用目诊、舌诊、甲诊、腹诊等诊断方法,采用经筋疗法、佩挂、药线点灸、针挑、角吸火攻、割治疗法等,对临床常见疾病取得了非常满意的疗效。一些民族医专科(专病)已经成为当地患者诊治某些疾病的首选。
二、我国回医医院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回医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其他民族。我国北京等部分省市区先后建设了回族医院,如北京回民医院、常营、宣武区、呼和浩特、牡丹江、南京、西安市回民医院等,设施具有穆斯林建筑风格,诊疗技术以现代医学为主,普遍缺乏回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年将宁夏确定为开展回族医药研究工作的牵头单位,成立了宁夏中医药学会回族医药专业委员会和回族医药文献整理编纂委员会,挖掘整理并出版回族医药专著,举办了多次回族医药研究学术研讨会,邀请全国知名回族医药专家和学者交流学术成果,研讨回族医药发展对策,积极开展回族医药文献挖掘整理,收集、整理了民间回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张氏回医正骨、烧伤、疮疡”特色诊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目前宁夏有民营回医医院5所、回族医药研究所2所,宁夏回族医药研究取得了一定成绩。
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宁夏是我国回族自治区,没有政府主办回医医院,致使搜集、整合民间回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开展回族医药特色专科专病诊疗服务及对外交流合作,受到严重影响;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不能有效整合回族医药资源,缺乏对回族医药事业关键问题研究的重点支持,回族医药诊疗技术多散轶民间,影响了回医特色诊疗技术的临床研究和应用;我国回医工作起步晚,至今没有一家集回族医药科研、医疗和回药研发的中心和平台,缺乏“龙头”带动作用;我国回医药专家临床经验没有得到继承,回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匮乏,缺乏人才支持;由于历史和多元文化的影响,我国回族医药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现存回族医药文献少、不完整,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
三、建议:
(一)国家大力扶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筹建中国回医医院。
宁夏是西部贫困地区,作为回族自治区,继承与发展我国回族医药事业、弘扬回族医药文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宁夏自治区政府对回族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决定加大对回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2009年制订“宁夏回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批准宁夏医科大学成立“宁夏回药现代化技术研发工程中心”,“中华回医药文化博物馆”正在筹建中。这些为加快我国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二)中国回医医院作为全国回医临床基地。
整合全国资源,筛选一批疗效确切、使用安全的回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方剂应用于临床,逐步形成几个回医特色专科专病和院内回药制剂,搭建全区乃至全国回族医药临床、科研中心和平台,成为培养回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和临床应用科研技术骨干基地,成为我国回族医药文化交流的“窗口”。
(三)医院选址和定位。
在中国回族之乡,宁夏吴忠市(总人口140万,回族人口占60%),全国回族人口最集中的宁夏沿黄城市带,建设一所中国回医医院,使其成为集回医医疗、教学、诊疗技术继承与创新、回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回药研发和回族医药文化交流与技术合作的中心和平台。其作用:一是设立回医门诊和病区,为回汉群众提供回族医药特色医疗、康复、保健、养生、健康教育服务。组织整理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回族医药诊疗技术和回医经验方,筛选确有疗效、临床应用安全的特色诊疗技术和方剂,开展临床研究。二是作为宁夏医科大学直属的回医医院。三是开展回族医药诊疗技术推广,为基层培养回族医疗临床技术骨干和人才;四是开展回族医药名老专家学术继承和临床经验整理,收集疗效确切的经验方开展临床应用研究,形成回药制剂,开展回药研究开发;五是收集、整理区内、外回族医药文献和回族医药诊疗技术,建设回族医药文化博物馆,将医院作为我国回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窗口。
(四)建设规划和总投资。
根据医院定位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请编报重点中医医院建设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2008〕691号)有关民族医院的建设标准,结合宁夏实际,建设中国回医医院规划占地面积200亩,初期建筑面积57000M2(含回族医药临床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图书情报馆和文化博物馆)。其中建设急诊科2000㎡,门诊部8300㎡、住院部14300㎡,医技部6320㎡,制剂中心3700㎡,科研部及拜功和洗礼等保障用房6740㎡,回医药传统疗法中心1650㎡,主用于医疗业务和住院患者治疗康复用房;临床技能培训基地用房4000㎡,主用于本院和基层技术骨干培训,宁夏医科大学回医药学生实践技能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及对外交流合作人员培训等;图书情报馆和回医药文化博览馆8000㎡,主用于国内外图书、情报资料收集、存储、查新及回医药文化实物收藏、博览等(见附图)。设置18个门诊科室(其中:回医科室10个,中医科室8个)。设置病床250张,设置病区8个(其中中医特色病区4个,设置回医内科、金疮肿科、回医正骨、回医风科、回医烙灸、回医妇科、回医儿科、回医康复保健)和1个回药制剂中心。医院预算总投资2.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经费1.8亿元由国家支持,征地、设备及相关费用由宁夏自治区政府协调解决。 |